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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内蒙古地质勘查院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局(集团)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9日至6月8日,局(集团)党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内蒙古地质勘查院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巡察。6月18日,局(集团)党委巡察组向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内蒙古地质勘查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院(公司)党委坚持把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反馈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为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取得实效,我院党委于2025年7月4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初步整改方案,针对存在问题逐一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于2025年7月7日,上报了《院(公司)党委关于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方案》及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7月29日日召开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做了认真部署,要求相关部门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8月7日召开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2025年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及责任落实情况,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问题整改,强化院(公司)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安全管理质效、深化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持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统筹部署整改任务。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院(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和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组长责任,切实把整改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初步整改方案,针对存在问题逐一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认真落实整改责任,要求相关部门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
二是明确问题整改责任。对照《院(公司)党委关于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方案》及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梳理分析,对10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严格把关,对多领导、多部门联合整改问题明确指派主要责任人,保证每条问题有人负责、每条措施有人推进。
三是推进问题整改进度。开展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来,多次在院(公司)工作例会上对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保证整改落实工作纵深推进。
二、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未走深走实。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25年以来共召开党委会暨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中心组学习1次,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局及局(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对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院(公司)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中心组学习及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4月10日、7月4日以党委会“第一议题”形式,6月12日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局(集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班子成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有效防范和及时应对安全事件的能力水平,为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组织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局(集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内蒙地域特点和内蒙院业务实际,修订了院(公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举措,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具体的部门,扎实推进具体措施落实落地。二是为落实总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局(集团)专题党委会扩大会议精神,院(公司)于7月26日召开了专题安全工作会议,结合院(公司)实际,对参访人员管理、汛期项目调度、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等进行了工作部署,并将具体工作部署材料报送局(集团)安全环保监督部。三是于7月29日组织召开了安全工作推进会,对东升庙基地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时间做出具体要求部署。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和工作要求。二是已组织专人对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化内地勘发〔2025〕17号)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程序,安全环保部要全程参与考核。待年底完成2025年度考核后,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和部门进行通报和处罚。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到位。
整改情况:7月22日经院(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环保部,并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地质科技部不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审核力度,完善安全费用使用审批流程,安全费投入需要通过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安环部负责人、安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二是全面梳理了上半年安全生产费用清单,将不符合要求的费用从安全生产费中调出。三是7月30日,安全环保部联合资产财务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开展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培训,对总局《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负面清单》、局(集团)《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再学习,明确费用列支范围,进一步规范了安全投入归集。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特种作业岗位(电工)发放了绝缘服、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制作劳保发放台账记录。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要求,监督各部门、各项目配备齐全的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台账。
7.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不严密。
(1)风险辨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项目风险识别台账进行了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各项目结合属地气候情况及季节性极端天气特征,对可能面临的极端天气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建立包括暴雨雷电、高温、大风沙尘等在内的风险清单,完善相应风险管控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二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部门在风险识别方面的知识薄弱点,安环部于7月30日组织开展风险识别培训,提升了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识别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2)外协队伍管理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编制了院(公司)《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化内地勘发〔2025〕16号),已于2025年8月14日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印发。二是对在建的项目进行了安全检查和督导,要求项目组加强外协队伍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重点项目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按照局(集团)《高危项目、重点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项目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要求,重新梳理项目安全管理文件资料,汇总完善项目的安全管理台账。结合项目现场环境和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项目现场环境危险源辨识,并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8.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健全
(1)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安环部参照局(集团)相关制度要求,结合院(公司)实际,编制完成《高危项目、重点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5年8月14日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印发(中化内地勘发〔2025〕16号)。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6月17日组织开展了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和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员工安全红线意识;二是于6月、7月对新员工、新开项目项目组成员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三是7月23日~7月25日对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布龙图磷矿勘探项目、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安全检查时,组织对项目组成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学习了局(集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红线》;四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中的相关要求,确保培训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等要素完整性。五是对各项目进行了督导,要求项目组按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培训。
(3)以案促改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16日安委会会议上对《关于第二勘探局三起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进行了再学习,有效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安环部于6月12日组织对院(公司)办公楼、出租商铺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商铺立行立改。三是6月17日安环办组织开展消防知识专题培训及火灾应急演练活动,通过“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了职工消防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4)车辆安全管理重视不够,风险防范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7月2日,院(公司)纪委联合安环办组织开展车辆安全警示教育会。就院(公司)目前车辆安全管理重视不够,风险防范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对车辆驾驶员及各生产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车辆安全警示教育谈话。二是安全环保部联合综合办(行政)于7月25日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专职驾驶员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驾驶员交通安全法规意识。
(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质量不高。
9.纪委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7月23日~7月25日,院(公司)纪委、工会、地质科技部、安全环保部联合成立检查组赴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布龙图磷矿勘探项目、北方防沙带(巴彦淖尔市)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点联合开展了廉洁送教进一线、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二是结合工作职责及廉洁风险点纪委书记与项目联系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人员、项目监督员开展集体谈话1次,一对一谈心谈话7人次。三是向地质科技部(安环办)下发《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监督工作的提示函》;向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部下发了《关于做好项目分包检查工作的提示函》。
(三)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
10.安全隐患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局(集团)工作要求,7月22日经院(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二是已组织专人对现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台账;三是7月4日内蒙院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以此次安全生产专项巡察为契机,要求认真落全问题整改,杜绝“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院(公司)党委坚持把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巡察各项要求,做到真改、实改、改到位。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深挖根源,完善制度机制,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一要切实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强化“五责协同”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压实责任链条,完善部门间工作衔接机制。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突出重点、举一反三。
二要提高安全意识,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系统性提高隐患排查、防控、治理能力。严格落实总局有关自建房隐患排查工作要求,严格分离危房与人员,防范火灾隐患,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将外协队伍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一盘棋”,把好外协队伍入口关、培训关,落实制度防范“三违”问题发生,把“黑名单”管理作为重要手段,对违规外协队伍坚决清退。
三要深入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到安全隐患绝不放过,特别是屡改屡犯的问题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做好整改问效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坚决防止问题复发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结合实际需要明确分阶段整改目标措施,盯住不放、一抓到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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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内蒙古地质勘查院党委
2025年9月5日